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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问谁要 公道正义谁来讨:云南“南霸天”官商勾结欺凌村民违背党中央精神

时间:2018-06-27 19:35:37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蒋仲全

  一本《荒山转让协议》复印件,竟然以七十年之期剥夺农民土地经营管理权。

  就发生在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金塘湾镇双河居民委员会金塘湾小组。

  这个地方是长江上游金沙江边,当年红军长征过江地不远处。现在是浑浊的江水,轰轰烈烈的采砂场在努力的挖砂。那挖砂的土地就是农民的生活土地,谁能为农民要回生存的土地?

  (金沙江霸占土地图片)

  这片土地是350亩至410亩(巧家县移民局认定410亩),归属权是(杨显试,陆欣)所有。

  农民从2016年就开始维权,到各级反映情况,得不到支持和处理。但善良的金塘湾小组村民与霸占土地的杨显试、陆欣及砂石场老板李文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村民堵路后,李文进利用《荒山转让协议》向巧家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得到了巧家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判决是诉讼费各负担一半(5900元),村民停止堵路。

  村民不服,上诉到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昭通中级法院在上诉村民不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在诉讼过程中村民提出申请鉴定《荒山转让协议》没有得到支持。

  金塘湾村民在申诉的路上,一直与强占土地的老板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砂石场老板李文进雇请不明身份社会人员100多人,打伤村民12人(有巧家医院的住院手续),但巧家县公安局与金塘湾镇派出所没有作出任何处理。

  (村民的住院费用是李文进所交)

  昭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后,巧家县公安局以执行法院判决为名,动用大批警力,抓捕村民14人,陆续放了8人,还有6人。在关押的6人中年龄最大的65岁(苏万珍,女),其余5人是陈文福、陈文禄、汪江珍(女)、杨吉荣、苏万祥等。在押已达11个月,现在只关不判。

  金塘湾村民小组村民在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过程中,昭通市中级法院法官很热心地帮助村民更改再审申请。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在没有庭审的情况下,驳回了再审申请,同时没有支持村民对《荒山转让协议》鉴定的申请请求。

  (云南省高级法院申请鉴定书图片)

  村民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况下,用自媒体发布了心中的不平,得到社会正义之士的支持。他们根据《荒山转让协议》复印件的内容到巧家县法院、金塘湾镇人民政府、双河居民委员会(原双河村民委),要求看一下《荒山转让协议》的合同原件。巧家县法院的卷宗里有《荒山转让协议》的复印件,有村民申请鉴定该协议的申请报告。而金塘湾镇政府没有《荒山转让协议》原件,连复印件都没有。双河居民委员会也没有《荒山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在《荒山转让协议》上有双河村委会和金塘镇人民政府的公章,且约定该《荒山转让协议》一式四份,镇、村、小组、承包人各执一份。村民反映他们从没在《荒山转让协议》上签名按印,但该《荒山转让协议》复印件上有村民的签名和手印,而且从没见到过该《荒山转让协议》的正式文本,请问这《荒山转让协议》的正式文本在哪里?

  (《荒山转让协议》复印件图片)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是在阳光下操作的协议为什么就不能见阳光呢?在该《荒山转让协议》上约定土地转让七十年,农民有那么大的权利吗?该《荒山转让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经营管理法吗?法院的法官没有产生质疑吗?

  这些疑问谁能解答呢?

  在中华大地上,竞有这样霸占农民土地的行为,简直不敢想象。自1949年建国以来,我们只知道旧社会有黄世仁、南霸天这样的人欺负老百姓,在新社会这样欺负老百姓的事闻所未闻。中共中央十八大以来,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弘扬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这样霸占农民土地的行为明显是违背党中央精神的,它怎能得到法律的允许?

  (同志们:我所配发的图片都是真实所拍)

  大家看一看,杨清贵被李文进请来不明身份的人打瞎一只眼睛的老人是“刁民”吗?

  电话:15911627236可加微信

  201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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