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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二套房首付提至60%

时间:2017-03-18 11:56:19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作者: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市住建委今日(17日)发布北京市楼市调控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

此次,北京借鉴一些重点城市的做法,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但也实施了“认房又认贷”,而且还通过“一提一降”,适度降低金融杠杆效应,即进一步提高了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普通自住房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同时降低住房贷款期限,将原来最高可达30年的贷款期限降至25年。

据媒体此前报道,住房套数按照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认定,这就是“认房又认贷。据此标准,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

一、第一次贷款买房,但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二、曾用贷款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买房的;

三、贷款银行通过调查,发现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同时,还明确规定企业购买的住房需满3年以上才能交易,交易对象为个人的必须执行限购政策。这一措施旨在打击企图以企业名义购房钻限购政策空子、投机炒房等。本次新政以后,北京的商品住房限购、限贷措施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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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官网

具体政策如下:

1、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2、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主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3、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以下为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北京强化调控措施 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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